萨嘎县位于西藏自治区西南部,日喀则地区的西北部,属边境县之一,全县边境线长105公里,为日喀则地区西部三县(仲巴、萨嘎、吉隆)之中心,东与昂仁县、聂拉木县接壤,南与吉隆县、尼泊尔王国为邻,西与仲巴县,北与阿里地区的措勤县相接。地处喜马拉雅山北麓,冈底斯山脉以南的西南边缘,雅鲁藏布江上游。境内“219”国道横贯全县东西,也是拉萨通往阿里普兰的交通要道。全县总面积为2.55万平方公里,下辖七乡一镇,38个行政村。现在总人口为12600人。全县平均海拔4600米以上,气候高寒严酷,典型的高原性气候。
萨嘎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?
1、借钱不还,这是民事行为,不是刑事案件,一般不会坐牢。在法律上,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,欠钱不还,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。
2、胜诉后,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,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,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。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,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(如存款、车辆、房屋等),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,可以依法强制执行。
3、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,对方有能力还钱,却仍不还钱的,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有可能会坐牢。对方如果有藏匿、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,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
4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5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,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6、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。